2011富邦馬「踹共!我的馬拉松」短文/短片比賽辦法
2009年,富邦臺北馬拉松賽道上,鍾自恆告別鼻咽癌、挑戰半馬,向等候在終點的女友求婚;2010年,他與新婚妻子同回賽道,繼續用馬拉松守護他們的幸福。
工作勞累差點癱瘓的工程師鍾慶輝,用練跑重拾健康自信,並將富邦臺北馬拉松的完跑證書,送給剛出生的女兒當作見面禮。
罹癌的外科醫師用練跑恢復健康,重新站上手術台拯救生命;四年級生跑全馬挑戰自我,並以「漫漫人生慢慢跑」鼓勵後繼新手…
這些堅毅感人的故事,在富邦臺北馬拉松賽道上不斷發生,還有許多精采有趣的點點滴滴,也都歡迎你一起「踹共(出來講)」!
圓夢計畫百年加碼!今年要幫2名跑者在路跑當天完成夢想,想為自己留下百年馬拉松紀念,歡迎立即與我們分享。
一、
活動時間:短文組即日起至2012年1月6日(五);短片組即日起至2012年1月13日(五);百年圓夢計劃即日起至2011年12月9日(五)截止收件。
二、 參加方式:
1.
短文組
參賽作品(可附照片,至少500字) 連同報名表(請上富邦臺北馬拉松網站http://www.fubon.com/marathon/p04.html#01下載),e-mail至 cc.life@fubon.com,主旨註明「短文-踹共!我的馬拉松」即可。
2.
短片組
(1)
參賽者於活動時間內,填具報名表(請上富邦臺北馬拉松網站下載)並將影片發表於YouTube網路平台 (檔名: 富邦臺北馬拉松+短片標題;例:富邦臺北馬拉松-我愛我的馬拉松.avi),於報名表內註明短片連結網址,e-mail至 cc.life@fubon.com,主旨註明「短片-踹共!馬拉松」即可。
(2)
截至2012年2月9日(四)18:00前,影片於YouTube網頁被網友點閱次數最多、並超越1,000次的前兩名,可獲得「最佳人氣獎」。
(3)
得獎名單公布後,得獎者須於2012年2月20日(一)前將作品DVD光碟片寄送至主辦單位。
(4)
參賽作品規格詳列於本活動辦法第四條。
三、 獎項及獎勵辦法:
1.
短文組
(1)
「每週之星」:富邦臺北馬拉松小組每週將評選最佳作品1〜2篇。入選者可獲贈禮券NT$3,000元。
(2)
「參加獎」:只要與我們分享你的馬拉松故事,主辦單位將致贈2011富邦臺北馬拉松紀念品一份。
2.
短片組
(1) 「評審團首獎」:一名,可獲得禮券NT$25,000。
(2) 「評審團優選」:一名,可獲得禮券NT$15,000。
(3) 「最佳人氣獎」:共二名,第一名可獲得禮券NT$8,000元,第二名可獲得禮券NT$6,000元。
(4) 「入圍獎」:共三名,可獲得禮券NT$5,000元。
(5)
「參加獎」:只要與我們分享你的馬拉松故事,主辦單位將致贈2011富邦臺北馬拉松紀念品一份。
※評審及得獎公佈
(1)
評審委員:由富邦臺北馬拉松小組進行評選並擇優錄取,未達評選標準時該獎項從缺。
(2) 評審標準:題材表現(佔60%)、創意(佔30%)、技術運用(佔10%)。
(3)
得獎公佈:短片組得獎名單將於2012年2月10日(五)公佈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及富邦人壽網站。
3.
百年馬拉松圓夢計畫
歡迎以短文方式提出你的馬拉松夢想計劃 (填妥短文比賽報名表,並勾選參加百年馬拉松圓夢計畫),主辦單位將評選出二名最特別的夢想或計劃,致贈「圓夢基金 NT$10,000元」,並在2011年12月18日富邦臺北馬拉松路跑活動當日,於會場提供特別舞台讓您來完成它。
〔請於12月9日(五)截止收件前e-mail報名表至
cc.life@fubon.com,主旨註明「短文-踹共!我的馬拉松(同時報名百年馬拉松圓夢計畫)」。得獎者須參加2011年12月18日富邦臺北馬拉松路跑活動任一組別。〕
四、 短片參賽作品規範:
1.
影像:720P(1280 × 720)MOV檔,或MP4檔皆可。影片請以AVI或MPG格式製作。
2.
作品長度:須在5分鐘內,最短不可少於2分30秒(含片頭片尾)。長度不符者,不具參賽資格。
3.
音樂素材:自行創作、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或CC (Creative Commons, creativecommons.org.tw) 授權之音樂,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,下載使用。
4.
人物素材:不限,惟如使用他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,須獲當事人之授權。
五、 參賽辦法附則:
1. 所有得獎作品將公佈於「富邦臺北馬拉松網站」。
2. 主辦單位依作品規格、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,資料不足、規格不符者得不予受理。
3.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,若干獎項可由評審委員團決議從缺。
4. 短片組得獎者於得獎名單公佈後,須於2012年2月20日(一)前(以寄件郵戳為憑),寄交DVD光碟片及獎金簽收單至主辦單位(詳細資訊將於得獎名單公佈後以電話聯繫得獎者)。提醒寄交DVD光碟片郵遞者,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,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,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短片組得獎者無法繳交DVD光碟片或繳交不全者,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,其獎項不另行遞補;已交付DVD光碟片者,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。短文/短片組未獲獎作品,恕不另行退件及通知;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,無論得獎與否,將不予退回。
5. 得獎作品若有侵害著作權、抄襲、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,經查證屬實者,一律取消得獎資格,該名次不遞補,如已領取獎項者,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項。得獎作品未經得獎人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,亦同。
6. 凡參賽者視同同意本參賽辦法規定,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口述、公開上映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演出、重製、編輯、改作、出租、散布、發行等之權利,主辦單位均不另致酬。
7. 倘獎項金額須扣繳者,得獎者所獲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課稅,主辦單位將依所得稅法規定,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與得獎人。
8. 凡報名參賽者,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,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,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。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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