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第一屆宜蘭冬山河全國超級馬拉松100公里暨50公里錦標賽競賽辦法
< 大會公告 >
◎100公里組,如限時內無法完成100公里,將以選手最後完成的距離頒發証書,惟成績不列入100公里排名。
◎由於100公里/50公里團體組,各組人數不足5隊,為鼓勵團體競爭,以該俱樂部前五名成績加總最少者為優勝,取50公里 組前五名,100公里 前五名,獲頒獎杯乙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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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 中華民國超級馬拉松跑者協會
二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、宜蘭縣議會
三、承辦單位:羅東鎮體育會(慢跑委員會)
六、競賽日期:101年11月18日(星期日)
七、競賽路線:宜蘭縣冬山河兩岸-請參考路線圖
(親水公園-宜冬橋-富農橋5公里-傳藝中心10公里折返,競賽距離經國際丈量員丈量認證)
100公里組跑到10公里處折返來回共五趟,50公里組第一趟先在五公里處折返,第二和第三趟均跑到10公里處折返。
八、競賽時間與報名費
組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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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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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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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費(需外加晶片押金500元,賽後退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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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公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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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18 0600-1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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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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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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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公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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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18 0600-1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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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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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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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冬山河自行車道無夜間照明,冬季18:00過後,視線昏暗,請選手自備照明設備。
九、選手之夜
賽事前一晚大會舉辦選手交流之夜,如欲參加,請於報名時購買餐券(300元),如攜伴參加請於報名時預先訂購餐券,當天憑券入場,恕不開放現場加購。(賽前一週於報名官網公布選手之夜地點)
十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1年9月23日(日)
報到時間:賽前10天統一寄發晶片和號碼布,如賽前5天尚未收到晶片和號碼布,請速聯絡羅東慢跑副主委 林毓桓 0956031082。比賽當日集合地點:親水公園紅龍艇庫
十一、報名資格:參賽者需年滿20歲,並全程馬拉松最佳成績在六小時內方得報名。(全國錦標賽得獎人必須是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歡迎外籍人士參加,但不列入全國排名)
十二、報名辦法:
一律網路報名:網址http://bao-ming.com/
7-11超商i-bon繳費流程:
線上報名網站登錄,完成報名後,取得1個i-bon的繳費代碼(訂單編號) → 憑此代碼至全省7-11超商門市 → i-bon機器螢幕點選『繳費』 → 選擇『虛擬帳號』 → 輸入廠商碼『EB』
→ 輸入您的繳費代碼『AA000000123456』(共計14碼 )
→ 輸入您的『聯絡電話』(即網站報名所留的手機號碼) →
選取及確認您的『繳費項目及資訊』 → 『確認,列印繳費單』 → 三小時內持繳費單至櫃檯繳費。
十三、補給:約每3.3公里設一個補給站
補給站供應物品於下:
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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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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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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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、可樂、運動飲料、鹽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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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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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果、小餐包、飯團、杯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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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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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蕉、時鮮水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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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獎勵:
(1)100公里 個人組男女各取前十名,獲獎盃乙只。前五名獎金各為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。50公里 個人組男女各取前十名,獲獎盃乙只。前五名獎金各為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、800元、500元。
(2)年齡分組每五歲一組,該組報名人數一至四人取前兩名,報名人數五~十人取前三名,報名人數十一人~二十人取前五名,報名人數21名以上取八名,各獲獎牌乙只。(錄取個人組前十名者即不再列入分組排名)
(3)團體賽不分男女,以該俱樂部前十名成績加總最少者為優勝,取50公里 組前五名,100公里 前五名,獲頒獎杯乙只。
(4)破國家紀錄(男、女)獎金:新台幣壹萬元。
成績紀錄(roa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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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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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錄保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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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錄年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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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k全國男子組總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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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:37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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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宗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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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日本100k超馬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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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k全國女子組總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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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10:13
(晶片成績) |
戴秀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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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日本薩羅馬湖100K超馬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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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限時內完成者均獲完成獎牌以及中英文成績證明。
(6)100公里男女各前六名入選為2013年韓國濟州島世界盃100公里 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手,前三名為正選國手,後三名為備選國手。
(7)完成報名手續者,贈送長袖紀念排汗衫一件
X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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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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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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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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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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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X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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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長(c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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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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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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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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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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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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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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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圍(c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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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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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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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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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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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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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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肩寬(c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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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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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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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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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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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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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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袖長(c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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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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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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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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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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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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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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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醫療:
本賽事有醫護服務,但呼籲練習不足或賽前染病者不要下場比賽,以免戕害自己身體。
十六、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:
請視身體狀況量力而為,並請於活動前1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3個鐘頭進食。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,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,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。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200萬元之公共意外險(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)。
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:
(一)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、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,依法應負賠償責任,而受賠償請求時,本活動委託辦理之保險公司對被保
險人負賠償之責:
1. 被保險人或工作人員;本次比賽保險單載明之比賽場地及活動期間內發生之意外事故。
2.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、通道、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。
(二) 特別不保事項:
1.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。
2.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,例如休克、心臟症、熱衰竭、中暑、高山症、癲癇、脫水等。
十七、犯規罰責:
(一)違反下列規定者,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且不計成績。
1.無本次活動號碼者。
2.不遵守競賽規則及裁判指揮,經判定者失格者。
3.未將號碼布完整佩掛在胸前者。
4.未將晶片掛在鞋面者。
(二)違反下列規定者,取消比賽成績。
1.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(如補給、扶持…)。
2.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。
3.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(如打架、辱罵裁判等)。
4.私自塗改、更換號碼布或與參賽資料不符者。
5.參賽者有其餘同伴使用任何方式(或交通工具)之陪跑。
十八、申 訴:
(一)比賽爭議:
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,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,均以裁判裁量為準,不得提出異議。
(二)選手資格:
對於各參賽的選手,如有資格不符者,需於技術會議中提出申訴,逾時不接受抗議申訴。
(三)申訴程序:
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,須於競賽完成20分鐘內,向大會提出,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,000元整,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;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,若判決認為其申訴不成立,得沒收保證金。
十九、注意事項:
(一)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、相片及成績,於世界各地播放、展出或登載於本會網站及刊物上,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及公布成績,用於比賽相關之宣傳活動上。
(二)衣物保管:
大會將於比賽當日早上5:00開始接受衣物保管,賽後憑號碼布領取,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,若有貴重物品遺失,本會一概不負責。
(三)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,中止選手繼續比賽,選手不得有異議。
(四)攜帶身分證明(身分證)備查。
(五)得獎者請於領獎時,附上身分證明備查。
(六) 完賽證書與獲獎選手之獎牌、獎金、獎品,請於當日會場領取,恕不事後補寄。
(七)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修正並公佈。(請隨時注意大會網站資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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