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第一屆克尼布沙灘路跑賽(簡章)

活動流程
103/06/21()
活動開始
06:00       工作人員集合 (尚未報到者現場報到,開放健康組、體驗組報名)
06:10       選手報到
06:30       大會開幕,主席、貴賓致詞
06:45       競賽規則及安全說明
06:50       起跑出發
09:00       頒獎
     
活動規程
一、活動宗旨:為提昇運動水平,推廣路跑運動風氣,以舉辦路跑活動方式結合觀光旅遊及傳統文化,進而促進地方發展。
二、指導單位:秀林鄉公所、秀林鄉民代表會
三、承辦單位:和平社區發展協會
四、協辦單位:花蓮縣消防局、花蓮縣新城警分局、岸巡八三大隊、和平義消分隊、吉安路跑協會、和平村辦公處
五、贊助單位:台泥集團
六、競賽日期2014621日(星期六)上午7:0010:00時。
七、集合地點: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客來堡餐廳前對面沙灘
八、競賽地點:和平村海邊
九、競賽項目
比賽項目
7 Km (競賽組)
3.5Km (健康組)
3.5Km (村內組)
報 名 費
   NT200
   NT200
 免費
參賽享有
參加獎、完賽獎狀、
紀念毛巾、礦泉水公共意外保險
參加獎、完賽獎狀、
紀念毛巾、礦泉水、公共意外保險
參加獎、完賽獎狀、
紀念毛巾、礦泉水、公共意外保險
報名日期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即日起至2014612日止 (所有公里組別)
   
2小時
1小時
1小時
集合時間
06:30
起跑時間
06:45
集合地點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和平村海邊(起跑點)
 十、競賽組別
   組別
參加人數限額
男子組
7km競賽組(A)
合計150
3.5km健康組(B)
女子組分齡
7km競賽組(C)
合計50
3.5km健康組(D)
村內組
3.5km男子健康組(E)
30
3.5km女子健康組(F)
20

十一、報名方式 (請至活動網站http://www.tel038.com.tw/0621/order.docx下載報名資料) :
描述: http://www.tel038.com.tw/0621/sdzz.jpg
     ( ( ( ()報名時間:10369(星期一)615日止
     ()傳真報名:
     傳真時以正楷填妥報名表(含報名表上之志願切結書上簽名)切結書未簽名
     者大會有權不接受報名,以傳真方式(fax03-8681589)傳至本會,傳真後請來電03-8681140
     確認是否收到傳真
     ().親自報名方式:
     可至本會繳交報名資料及報名費用。
     辦公室地址 :【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31082  和平社區發展協會協會】
     聯絡電話 : 03-8681140   副總幹事 周裕仁  0917-607404或總幹事 周鴻源  0931-248102
     .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:00~17:00 
     .未滿18歲須附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。
     .團體報名請寫團體報名表
     .完成報名者後,本會將於618日比賽前於本會網站公布參賽號碼,活動當天請憑個人 
        證件辦理報到即可,請選手留意選手公布名單   
 ()報名表:(1)、團體()報名時,以團體報名表及團體參賽志願書報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2)、個別報名填寫個人報名表及應簽署報名表上之參賽志願書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上列未滿18歲應另外填寫家長同意書)
()報名費每人台幣200元,請於活動當天報到時同時繳交
十二、報名截止及退賽:103615日截止
十三、獎勵辦法
獎勵辦法:頒發獎金、獎盃(牌)
男子競賽組(A組):
第一名 獎金NT$3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二名 獎金NT$2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三名 獎金NT$1,500元、獎盃乙座
第四名 獎金NT$1,000元、獎牌乙面
第五名 獎金NT$1,000元、獎牌乙面
第六至十名 頒發獎牌乙面及參加獎
男子健康組(B組):
第一名 獎金NT$1,5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二名 獎金NT$1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三名 獎金NT$500元、獎盃乙座
第四至六名 頒發獎牌乙面及參加獎
女子競賽組(C組):
第一名 獎金NT$3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二名 獎金NT$2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三名 獎金NT$1,500元、獎盃乙座
第四名 獎金NT$1,000元、獎牌乙面
第五名 獎金NT$1,000元、獎牌乙面
第六至十名 頒發獎牌乙面及參加獎
女子健康組(D組):
第一名 獎金NT$1,5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二名 獎金NT$1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三名 獎金NT$500元、獎盃乙座
第四至六名 頒發獎牌乙面及參加獎
村內男子祖(E組):
第一名 獎金NT$1,500元、獎牌乙面
第二名 獎金NT$1,000元、獎牌乙面
第三名 獎金NT$500元、獎牌乙面
村內女子組(F組):
第一名 獎金NT$1,500元、獎牌乙面
第二名 獎金NT$1,000元、獎牌乙面
第三名 獎金NT$500元、獎牌乙面
※完賽之選手大會致贈參加獎一份(不含得名次領有獎金之選手)
(三)7Km男、女競賽組於限時內完成競賽者,發給完賽紀念獎狀乙張、參加獎乙份。
      3.5Km男、女健康組於限時內完成者,發給完賽紀念獎狀乙張、參加獎乙份。
      3.5K村內組限時內完成者,發給發給完賽紀念獎狀乙張、參加獎乙份。
(四)非得獎選手本人,請於當日獎典組領取獎項。領取時必須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或身份證;各組得
十五、計時方式:(如有更改晶片計時再行網站告知)
   人工計時
()競賽組選手經年齡分組後,依各組報名人數錄取成績。
()競賽組選手將於報到時領取號碼布,請確認號碼布資料是否正確無誤,如資料有誤請於報到時提出更改。
()號碼布別在胸前,進入終點前請勿將釘在號碼布撕下,競賽途中遺失者視同棄權,亦不可私自塗改號碼布上的資料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、不予計時及名次。
()號碼布請別在胸前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、不予計時及名次。
()經過信物站時,請務必向工作人員索取信物,並配帶於手腕上以利裁判判別名次。
()健康組及村內組,除了各組錄取名次計時計算成績外,其餘不予計時。
()本賽事為推廣大眾健康運動,非主要競技活動,因此採人工計時且將不印製成績證書,惟完賽選手將發完賽證明獎狀乙張。

十六、犯規罰則:
(一)違反下列規定者,不得進入賽道,並取消比賽資格。
 1.無本次活動號碼布、無折返點信物者。
 2.不遵從裁判引導者。
 3.未將號碼布別在胸前;並未將信物戴於手腕處者 (便利裁判名次之判定)
 4.未達起跑時間超過起跑線者。
二)違反下列規定者,取消比賽資格
 1.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 (如乘車、扶持等)
 2.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。
 3.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 (如打架、辱罵裁判或工作人員…等)
 4.競賽組比賽時禁止攜帶寵物(狗)同時進行,違者將取消比賽資格。
 5.於競賽途中戲水游泳者。(當地屬危險海域)

十七、注意事項:(請詳閱本注意事項)
()交通管制:比賽日當天車輛請停放大會指定之停車場或台九線道路兩旁。
()當天火車車次,花蓮站0515開車至和平站0550,本會將會派車接運選手至活動現場
      
 ()安全事項:
1.安全第一,比賽前一週若有多日連續豪雨、地震發生、全國法定流行疫病或比賽當日若逢風雨,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,決定是否取消比賽或另擇期比賽,選手不得有異議。若取消比賽,扣除已發生之支出及郵費後餘額退回。
2.安全第一,大會裁判、醫護人員或交通安全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及賽道安全,中止或暫停選手繼續比賽資格,選手不得有異議。
 3.隨身攜帶健保卡、身份證明備查。
4.參加人員需保證身體健康,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,如有心臟病、血管、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,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,否則,後果自行負責。
 5.競賽途中選手不得由車輛或人員陪跑,競賽時賽道實施管制嚴禁戲水或游  
  泳。
 6.為避免受傷,沙灘賽道禁止赤腳跑步。
 7.本活動交通膳宿費用均由選手自理。
8.請選手於活動前1日須睡眠充足,及避免空腹參加比賽。
 9.網路報名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,本次活動大會將為每位完成報名手續之選手投保公共 
  意外險。
10.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,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,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  
   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。
11.本會對於在比賽中發生的傷病只進行應急處理。對於被盜或與比賽無關之事故不負任何責任,請特別注意。
12.賽後公佈之活動照片,原始檔案版權均屬大會所有,本會無權私自轉讓。
十八、申  訴:
(一)比賽爭議: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,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異議之註明者,均以裁判為準,不得提出申訴。
(二)申訴程序: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,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後10分鐘內,向大會提出,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整,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;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,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。

十九、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:
     各位親愛的跑友: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,請各位正視自己當日狀況量力而為,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競賽前2個鐘頭吃早餐。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,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,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。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貳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。(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),參賽選手如另有需要,請自行辦理加保。

二十、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:(請參賽選手詳讀)
()、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、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,依法應負賠償責任,而受賠償請求時,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『如因主辦單位之活動設施或工作人員之責任疏失導致選手受傷、死亡或財物損害,保險公司予以理賠,但如果因選手個人因素而導致的自身受傷、死亡或財物損害,保險公司則不予理賠。此公共意外責任險與個人意外險不同(需主辦單位有疏失之責任,且於活動時間中規劃之場地及活動路線範圍中,保險公司才予以理賠),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,自行加保【個人人身意外保險】。』
()、特別不保事項: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。(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,例如休克、心臟症、糖尿病、熱衰竭、中暑、高山症、癲癇、脫水等)。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,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,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,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。
二十二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本會有權得隨時修正公佈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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